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 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含49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者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议案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于2017年10月3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一、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
产品简码:98R07031
产品类型:保本开放式理财产品
产品风险:基本无风险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认购金额:人民币49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4.7%
投资周期:3个月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基本无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含49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定。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1 月3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20日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业大道1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20日
至2017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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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董事会决议。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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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股东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 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
接待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业大道128号办公楼二楼董事办
2、 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7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将股东登记文件传真至:020-32066833。
3、 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17年11月15日下午16:0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强路134号原尚股份二楼董事办,邮编为:511340。
(二) 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人:李运 钟情思
联系电话:020-26220769;
联系传真:020-32066833
联系邮箱:ir@gsl.cc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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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