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沣合信沣浚汇金3号结构化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

2017-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公告编号:2017-032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沣合信沣浚汇金3号结构化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沣合信沣浚汇金3号结构化私募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5,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近期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2017年度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期货投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近日,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嘉兴沣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沣合信沣浚汇金3号结构化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出资5,000万元认购沣合信沣浚汇金3号结构化私募投资基金。

上述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名称:嘉兴沣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5月1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主要管理人员:邓伟岩、郭伟

主要投资领域:投资于其他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满足投资人对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投资需求。

近一年经营状况:成立尚未满一年

是否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是。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安排,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人代表:王常青

(三)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名称:沣合信沣浚汇金3号结构化私募投资基金

1、 基金运作方式:本基金封闭期内,原则上封闭运作。

2、 基金存续期限:自封闭运作起始日起12个月。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基金。

3、基金规模:7100万元。本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份。

4、投资人及投资比例:优先级规模5800万元,共4名投资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认购5000万元;进取级规模1300万元,共5名投资人。

5、资金来源:投资人自有资金

6、出资进度:基金投资者应按照募集机构指定的日期及方式支付认购款项。认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

7、 基金投资人权利:取得基金财产收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申购、赎回和转让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参加或申请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相关职权;监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及托管义务的情况;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信息披露资料;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得到赔偿;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8、 基金投资人义务: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接受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如实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为合格投资者并签署《合格投资者承诺书》;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本基金的,应向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上述情况及最终投资者的信息,但符合《私募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除外;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缴纳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承担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承担基金的投资损失;向基金管理人或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基金管理人或其募集机构的尽职调查与反洗钱工作;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的投资计划或意向等;不得违反基金合同的约定干涉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投资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合法权益的活动;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基金相关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且履行上述文件不会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的约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9、 基金投资模式: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托计划收益权及/或信托计划(投资标的发生变更的,管理人可自行决定对变更后的投资标的的投资形式)。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10、基金投资策略:

(1)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信托计划收益权或信托计划,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步增值。

(2)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并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11、相关管理费用:

(1)参与费(认购费/申购费):0%;

(2)运营服务费:0.04%/年

(3)管理费:0.2%/年

(4)托管费: 0.04%/年

12、业绩报酬:本基金无业绩报酬。

13、基金结构化安排:基金存续期内根据不同基金投资者对收益分配比例、收益分配的顺序不同,分为优先级份额(A类)和进取级份额(B类)。本基金在产品结束并完成基金资产全部变现之日(T日),在支付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剩余基金资产根据如下分配顺序和原则进行分配:

(1)支付本基金应当承担的各项税费;

(2)向A类份额持有人分配投资本金;

(3)如有剩余资产,则向A类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A类份额持有人应分配收益=T日A类份额持有人各自持有份额×基金初始单位面值×9%×D/365(其中D为本基金封闭运作起始日至T日期间的自然日天数)

(4)如仍有剩余资产,则按B类份额持有人持有B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14、基金收益分配:基金可供分配金额为本基金全部现金(包括各类收入,如现金收入和非现金收入、银行存款收入、货币市场基金收入等),在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基金费用后的可分配部分,可用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不进行分配,并于本基金结束之日进行清算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收益分配原则拟定。

15、风险揭示:本基金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的操作或技术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如有)、基金产品提前结束风险、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私募投资基金,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