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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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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7-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28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高科”或“公司”)股东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发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11.17万股,占公司总资本的10.0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京国发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10万股。

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收到京国发基金发来《关于减持所持有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京国发基金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京国发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970.9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4%。京国发基金一致行动人国管中心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5,040.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京国发基金和国管中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11.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所持股份为2015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向京国发基金等资产注入方定向发行的股份,其已于2016年12月28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15 年12月18日披露的2015-054号公告及2016年12月23日披露的2016-043号公告)。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京国发基金过去十二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况。京国发基金一致行动人国管中心自2017年7月27日(国管中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详见公司2017-021号公告)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1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89.66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5%,目前尚未达到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的标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数量:3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

2、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均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7年11月27日至2018年5月26日期间进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4、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5、关于减持的其他说明:

(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2)京国发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中航高科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国发基金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16日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且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京国发基金不属于中航高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中航高科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中航高科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京国发基金拟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提条件已具备,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京国发基金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京国发基金《关于减持所持有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