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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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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7-15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1月3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31日以短信及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暨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基于全力配合公司业务转型、合理运用资金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原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减少联合金控注册资本至首期出资额度即5600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一)原实际控制人在增资联合金控制订发展方向为金融信息咨询服务业,2015年底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后期运营发展及业务转型有了新的规划及安排,公司对联合金控的平台运用也进行相应调整,联合金控对于资金需求暂无需达到2.8亿元的规模;

(二)联合金控经过一年多来的运作,产业基金股权投资业务已顺利展开,现有资本配置已满足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同时公司总体战略方向由原来的金融信息咨询服务业向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转变。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全力推进公司战略转型,集中资源投入到能持续发展的经营领域,公司需合理安排资金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持有联合金控股份比例已由64.2857%到实现100%控股,联合金控已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联合金控的重组方案不再涉及第三方,不存在控制权稳定及管理等一系列风险因素。

本议案涉及对公司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17年11月4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减少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暨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引入新合伙人共同投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企业深圳市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泽投资”、“基金”)拟购买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澳资讯”)50.5480%股份,公司拟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基金出资。

1、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同意公司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合同》及《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合同补充协议》、《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质押合同》及《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质押合同补充协议》,同意公司签署《关于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流动性支持函》及《关于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承诺函》。

2、在上述协议签署并生效的前提条件下:

(1)公司向丰泽投资增加财产份额14,600万元,用于丰泽投资收购港澳资讯50.5480%股份;

(2)公司按《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合同》的约定回购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基金财产份额;

(3)公司将其持有的港澳资讯6.8%股权质押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因全新好的原因导致信托计划未成立、相关协议未生效或丰泽投资收购港澳资讯50.5480%股权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全新好应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唐小宏先生对上市公司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坚先生、吴日松先生回避表决(详细内容请查看公司2017年11月4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深圳市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增资及增加合伙人并提供相应回购及质押增信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公司拟定于2017年11月20日下午2: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7-15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暨调整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对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联合金控”)增资暨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议案。根据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由公司与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基金”)按各自持股比例对联合金控增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8,000万元。交易完成后,联合金控注册资本变更为28,000万元,公司占联合金控64.29%的股权,成为联合金控的控股股东。联合金控首期实收资本为其注册资本的20%,剩余认缴出资由股东在3年内按比例实缴到位。其中增资联合金控之重大资产购买的第二期增资款最后缴纳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

现综合公司战略转型、业务方向、资金存量及交易结构变动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公司拟适当减少联合金控注册资本,以进一步配合公司产业转型、合理安排资金流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相关情况及安排公告如下:

一、增资联合金控之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实施情况

(一)审议通过增资联合金控之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方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对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联合金控”)增资暨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议案。根据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由公司与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基金”)按各自持股比例对联合金控增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8,000万元。交易完成后,联合金控注册资本变更为28,000万元,公司占联合金控64.29%的股权,成为联合金控的控股股东。联合金控首期实收资本为其注册资本的20%,剩余认缴出资由股东在3年内按比例实缴到位。

(二)完成了联合金控64.2857%股权过户工作

联合金控已于2015年11月6日完成了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后公司持有联合金控64.2857%股权,德福基金持有联合金控35.7143%股权。

(三)完成了首期增资款的认缴

根据重组相关约定及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16年3月2日支付首期增资款3600万元。

(四)进一步收购联合金控35.7143%股权情况

基于德福基金为避免与公司正在推动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同时为统一公司管理决策权,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及实际工作进展情况,经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公司子公司零七投资受让德福基金所持的联合金控全部股权,并于2016年3月23日签署完成《股权转让合同》。收购工作完成后,公司控制了联合金控100%股权,同时零七投资履行原德福基金的2000万元出资义务。公司及零七投资向联合金控首期增资共人民币5600万元。

二、联合金控目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784431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代宏

注册资本:28,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12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座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金融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服务外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基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财务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截至 2017年9月30日,联合金控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14,851.86万元,净资产为 5,996.98万元,净利润为-452.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重大资产购买方案调整情况暨联合金控减资方案

截至 2017年10月30日,联合金控注册资本为28,000万元(认缴制),实收资本为5,600万元。现拟将注册资本减至当前实收资本。根据《公司法》及工商部门有关规定,公司在做出减资决定后,需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后可申请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班子全权负责办理相关减资变更手续。

四、重大资产购买方案调整的原因、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以下因素:

(一)原实际控制人在增资联合金控制订发展方向为金融信息咨询服务业,2015年底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后期运营发展及业务转型有了新的规划及安排,公司对联合金控的平台运用也进行相应调整,联合金控对于资金需求暂无需达到2.8亿元的规模;

(二)联合金控经过一年多来的运作,产业基金股权投资业务已顺利展开,现有资本配置已满足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同时公司总体战略方向由原来的金融信息咨询服务业向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转变。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全力推进公司战略转型,集中资源投入到能持续发展的经营领域,公司需合理安排资金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持有联合金控股份比例已由64.2857%到实现100%控股,联合金控已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联合金控的重组方案不再涉及第三方,不再存在控制权稳定及管理等一系列风险因素。

综上,联合金控目前尚未有大额的资金需求,减少注册资本不会影响联合金控的运营能力。本次减资也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到公司当前业务转型战略的推进和实施,且有利于公司减轻资金压力、合理使用资金和提升资金利用效率。故公司拟调整原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即减少联合金控注册资本至当前实收资本5,600万元。

五、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调整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暨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联合金控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28,000万元减少为5,600万元(当前实收资本)。因该事项涉及公司增资联合金控之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重大调整,按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已了解了增资联合金控重大资产重组至实现全资控股的过程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鉴于联合金控目前尚未有大额的资金需求,减少注册资本不会影响联合金控的运营能力。本次减资也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到公司当前业务转型战略的推进和实施,重组方案的调整有利于公司合理安排资金流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减少联合金控注册资本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7-15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增资及增加合伙人

并提供相应回购及质押增信暨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成立的产业并购基金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2、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人的具体权利义务由合伙协议来确定。公司作为产业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若合伙企业出现亏损,则公司需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同时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收购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为保证上市公司相关回购义务的履行,公司需将所持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出质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唐小宏先生对上市公司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从而对公司的投资收益造成不确定性。

3、由于资金安排需求,公司先审议《关于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引入新合伙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如因全新好的原因导致信托计划未成立、相关协议未生效或丰泽投资收购港澳资讯50.5480%股权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全新好应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战略转型,提升公司对外投资能力,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金控”)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丰泽投资”)。丰泽投资总规模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400万元,联合金控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丰泽投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

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市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增资的议案》并与相关方签署了《深圳市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合同》、《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质押合同》、《关于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流动性支持函》等协议文件。为提高并购基金收购或参股优质标的的能力,经各方协商确认,联合金控为并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公司作为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人追加投资额1.46亿元(合计出资额为1.51亿元),增加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为有限合伙人,中航信托出资4.5亿元,同时公司对中航信托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按约定的时间和条件承担回购义务。增资和增加合伙人后,公司需将所持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出质给中航信托,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钧资产”)和自然人唐小宏先生对公司的上述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为确保受托人发行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项下各期信托单位不受损失,公司向中航信托签署了《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等文件。相关文件经公司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涉及将所持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出质给中航信托,相关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受托表决股份、吴日松先生受托表决股份、陈卓婷女士、泓钧资产、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均需回避表决。

二、丰泽投资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合作方基本情况

泓钧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泓钧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为唐小宏,并担任泓钧资产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泓钧资产近几年基本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二)非关联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1号“中航广场”24、25层

注册资本:402226.72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主营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人民币和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丰泽投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深圳市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 60100万元

注册地点: 深圳市

出资方式: 现金

基金管理人(GP):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确保受托人发行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项下各期信托单位不受损失,公司签署了《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损失赔偿责任承诺

1、如信托成立前,因全新好股份公司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特定生效前提未获满足等任何原因)导致信托未成立的,全新好股份公司应向受托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全新好股份公司应赔偿受托人的损失包括以下范围(具体金额以受托人计算确认为准):

(1)信托推介和发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设计费、印刷费、会务费、宣传费、代为推介费、销售费、代理收付费用和其他费用;

(2)信托项下信托财产专户开户、资金划转的费用及POS机划款费用、需支付的律师费、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为推介、发行信托而发生的审计费、信用评级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等中介机构费用;

(4)为推介、发行信托而需承担的其他任何费用及违约金;

(5)推介、发行信托而需承担的投资者募集期利息。

2、如信托成立后,因全新好股份公司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特定生效前提未获满足等任何原因)导致《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合同》、《合伙协议》、《股权质押合同》效力受到影响的,全新好股份公司承诺认可《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合同》、《合伙协议》、《股权质押合同》已于信托成立之日起生效并承诺继续履行《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合同》、《合伙协议》、《股权质押合同》项下义务,并赔偿受托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全新好股份公司提前履行《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合同》项下全部各期标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支付义务。

(二)承诺期间

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信托终止清算完成之日(含该日)止。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此次对丰泽投资追加投资,并引进投资机构中航信托,扩大基金规模,主要目的是通过公允投资及各种专业金融工具放大公司的投资能力,配合公司产业战略转型的发展需求,推动新设的并购基金去收购或参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企业,以产业整合与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和巩固公司在新行业内的发展能力,并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进行外延式扩张,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升公司的形象,实现公司稳定、健康、快速的增长。产业并购基金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引入新合伙人共同投资的议案》,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此次对丰泽投资追加投资,并引进投资机构中航信托,扩大规模,主要目的是通过公允投资及各种专业金融工具放大公司的投资能力,配合公司产业战略转型的发展需求,推动新设的并购基金去收购或参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企业,以产业整合与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和巩固公司在新行业内的发展能力,并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进行外延式扩张,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升公司的形象,实现公司稳定、健康、快速的增长。

(三)丰泽投资增资和增加合伙人,并及时、足额的完成合伙份额认缴,是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前提和保障。公司对因自身原因导致信托不成立而承诺的赔偿责任基本合理,在公司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丰泽投资在增资和增加合伙人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增加的有限合伙人中航信托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承担回购义务,以保证其投资及收益。为保证上市公司相关回购义务的履行,公司需将所持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出质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唐小宏先生对上市公司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考虑到:1、泓钧资产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能有效承担公司回购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2、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金控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同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占有多数表决权,能有效控制相应的投资风险;3、公司可通过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降低基金的风险。因此,在基金的存续期内,公司能有效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公司质押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丰泽投资增资及增加合伙人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各方均以货币出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丰泽投资增资及增加合伙人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中航信托·天启【2017】247号航好并购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7-155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九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9日-2017年1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9日15:00至2017年1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减少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暨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数同意通过。

2、《关于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引入新合伙人共同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唐小宏先生对上市公司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受托表决股份、吴日松先生受托表决股份、陈卓婷女士、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股数同意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于2017年1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31

3、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传真:0755-83281722

联系人:陈伟彬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集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7。

2.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行使 表决权(横线上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或全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审议《关于减少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暨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全新好丰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引入新合伙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17 年11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发日起 日内有效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7—156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涉诉股权执行法院裁定

完成过户暨诉讼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练卫飞涉及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诉讼一案,由于东海证券对练卫飞质押的3750万股股权(证券代码:000007,证券简称:全新好,练卫飞原持有股份为2500万股,2017年5月22日权益分派后变更为3750万股,)享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可向法院要求对该股权进行处置,其已依据该案生效判决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随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通知》及《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练卫飞持有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3750万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2日、8月25日、9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二)》、《关于公司股东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公告》等文件。该部分股权于2017年9月27日10:00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如期开拍,至2017年9月28日10:00拍买结束后拍卖平台出具了《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显示: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恒投资”)以4.3864亿元竞得该拍卖标的。博恒投资竞得上述股权后,已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相关规定,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2017年11月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7)苏04执41号之二)及《成交确认书》。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裁定:

(一)被执行人练卫飞持有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3750万股归买受人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所有,该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冻结及本院、其他轮候冻结法院对上述股票所作出的冻结效力即行消灭,同时注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股票上办理的全部质押登记。

二、股权过户进展情况

2017年11月3日,公司收到博恒投资送达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练卫飞持有的全新好股票共计37,500,000股已于2017年11月2日过户至博恒投资名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股权过户完成后,博恒投资持有公司10.82%的股份,成为持有全新好拥有权益的股份5%以上的股东。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7-157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钧资产”)送达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通知》,泓钧资产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对外投资事项,鉴于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需进一步论证,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公开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于2017年1月16日开市起连续停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17日、2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停牌的公告》、《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后经有关各方论证,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6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7年2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4月15日公司股票停牌期满三个月,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累计不超过6个月,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及《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6 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的核查意见》。2017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则每五个工作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7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具体交易细节尚未达成一致,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就相关协议具体细节进行协商、谈判,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信息。根据公司对股票停牌期限作出的承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7月17日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

在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对部分中介机构进行变更,聘请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后,公司聘请的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相关方合作设立并购基金收购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50.5480%股权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9月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2017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送达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和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讨论,对涉及的问题予以说明和回复,并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但因《问询函》中涉及的事项较多,公司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问询函》的说明、回复及对重组报告书的修改和补充,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推迟《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时间,同时根据问询函相关问题,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拟进一步调整、完善本次收购港澳资讯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且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重大风险揭示: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虽已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但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港澳资讯作为国内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专注于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面向机构客户(B2B)和个人客户(B2C)提供金融资讯数据、软件终端产品、金融IT解决方案等服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但其最终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等相关规定以及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及监管政策,最终需以监管部门认定为准。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因不符合有关产业、监管政策及相关规定而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7—158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0日、14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因原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前期违规以公司名义向自然人王坚借款引发借贷纠纷,继而王坚对公司及练卫飞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安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练卫飞对公司核查函的回复,其认为已经还清所欠王坚的全部债务(本金及法律保护的利息),并特向公司做如下承诺:“1、除上市公司截止本函出具日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争议事项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借款或担保等其他对上市公司权益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事项;2、本人一定会积极应诉,包括但不限于提起反诉、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等应诉措施;3、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贵司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对贵司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公司相关银行账户。

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宝安法院送达的五份《民事裁定书》(编号分别为:【2017】粤0306执保5428、5430、5432、5435、6003号),裁定书主要内容分别如下:

申请人:王坚

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练卫飞

一、《民事裁定书》(【2017】粤0306执保5428号)裁定:

1、查封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与振华路交汇处现代之窗大厦B座13M70%的份额;

2、查封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赛格达声停车库;

3、查封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与案外人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有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与振华路交汇处现代之窗大厦A座25层;

4、查封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与案外人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有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与振华路交汇处现代之窗大厦A座24层;

5、查封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工业大厦2栋第5层。

二、《民事裁定书》(【2017】粤0306执保5430号)裁定:

1、查封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沿河路新秀村48栋302房;

2、查封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沿河路新秀村48栋702房;

三、《民事裁定书》(【2017】粤0306执保5432号)裁定: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2,021,907元。

四、《民事裁定书》(【2017】粤0306执保5435号)裁定: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2,021,907元。

五、《民事裁定书》(【2017】粤0306执保5432号)裁定: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2,021,907元。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