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7-041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1选举赵一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2选举陈秀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3选举杨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4选举李赫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5选举石秀杰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6选举卢宏广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7选举欧阳昕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1选举许哲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选举刘海清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3选举孟庆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4选举芮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9.1选举孙洪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2选举李小寒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3选举魏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6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是《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前提,作为前提的提案表决通过后,后续提案表决结果方可生效。
上述第7项、第8项、第9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哲先生、刘海清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孟庆林先生、芮鹏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第3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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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景凤
联系电话:010-52917878
联系传真:010-52917676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提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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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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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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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