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7-087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4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认购不足10.4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30%、第五年为1.50%、第六年为1.8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3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6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2358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4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