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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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7-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7-086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56,77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4%;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674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8日;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的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年9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17年9月11日起至9月20日止,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9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26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4、2017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情况

1、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均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2、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017年9月27日

3、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4.65元/股

4、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向67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677万股,具体分配如下:

5、解锁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6、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本计划的解除限售的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各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以上净利润指标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②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公司业绩达到考核指标要求,且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时,才可具备获授限制性股票本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

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期内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

(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三)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激励计划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3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7050007号验资报告,对太阳纸业截至2017年10月26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每股4.65元,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6,77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674人。截至2017年10月26日止,太阳纸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674名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缴付的认购资金263,980,500.00元,其中:56,770,000.00元增加股本,207,210,5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

五、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7年9月2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8日。

六、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2,592,625,238股,按最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41元。

八、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27,355,684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8.4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35,855,238股增加至2,592,625,238股,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不变,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的47.34%。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备查文件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