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7-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 2017-052

债券代码:122112 债券简称:11 沪大众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14日,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预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6个月(详见公告2017-041)。

2017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8号),就公司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批复如下:

一、 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69,000万元的公司债券。

二、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批文的要求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报备文件

(一)《关于核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