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7-07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1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耀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上述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授信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7-07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星科技”)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拟为润星科技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具体条款以公司与授信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谢岗镇银湖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周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05日
经营范围:产销、维修、研发:数控机械;销售:数控机械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润星科技2016年度及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7年1月-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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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润星科技是公司落实“高端化”、“智能化”的重要战略布局,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有利于润星科技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润星科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其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累计担保总额为17600万元(不含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46%。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976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4.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7-07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3日—1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15:00至2017年11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提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 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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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公司法务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徐大鹏
地址: 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
电话: 0510-85627789
传真: 0510-85625595
邮箱:securities@hdhm.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文件;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附件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5”,投票简称为“华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8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提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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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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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完成。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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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7-07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通过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谢奕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上述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授信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