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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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7-04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2日15:00至2017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在2017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见2017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10日(08: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莉、柳青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 真:0635-3481044

邮 编:252000

2、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830 2、投票简称:鲁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7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单位(个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