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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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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
解押的公告

2017-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7-10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

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集团”)关于进行了股权解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1月7日,精工控股集团解除了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本公司7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精工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65,069,604股,占公司总股本24.17%;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42,9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3.9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0%。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临 2017-10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1-9月经营

业绩变动不影响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2017年9月1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7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1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就2017年1-9月业绩变动事项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了说明,保荐机构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1-9月经营业绩变动情况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和《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