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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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份商品猪销售
情况简报

2017-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份商品猪销售

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7年10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销售情况说明

公司2017年10月份销售商品猪9.91万头,销售收入15,235.76万元,销售单价14.16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11.18% 、-10.13%、-3%。

2017年1-10月份累计销售商品猪81.89万头,销售收入131,906.75万元,销售均价14.97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78.44%、52.34%、-11.39%。

公司10月份商品猪销售单价包含了肥猪和仔猪的销售均价,如剔除仔猪价格影响,10月份的肥猪销售单价为13.96元/公斤。

三、 风险提示

(一)公司战略定位为“饲料产品、动物疫苗、食品产业、工程环保”四大业务板块,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商品猪销售情况,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商品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邦辉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增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张邦辉。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以及提振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方式

张邦辉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二级市场,以及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情况: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8日,张邦辉先生通过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陕国投·聚宝盆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3,667,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

张邦辉先生自2017年4月26日首次增持起,截至公告日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五、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增持主体通过资管计划属于间接持股)

自2017年4月26日首次增持起,张邦辉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777,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本次增持后,张邦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302,612股,通过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777,096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8,079,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2%。

六、承诺和其他相关说明

1、张邦辉先生承诺:在本次11月份增持实施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2、增持人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规避公司敏感期交易。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