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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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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7-093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在公司行政大楼三楼3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周志江、李郑周、章宇旭、郑杰英、徐阿敏、杨佩芬、顾国兴、缪兰娟、郑万青等共计9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李郑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郑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审议通过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委员:缪兰娟、郑万青、章宇旭(其中:缪兰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

委员:顾国兴、郑万青、周志江(其中:顾国兴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战略委员会

委员:周志江、顾国兴、李郑周(其中:周志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郑万青、缪兰娟、章宇旭(其中:郑万青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聘任李郑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寿昊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寿昊添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1899号

电话:0572-2539125,0572-2539041

传真:0572-2539799

电子信箱:jlgf@jiuli.com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聘任王长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郑杰英女士、徐阿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苏诚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杨佩芬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前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聘任赵建芳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董事、高管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1日

附件:

周志江先生:195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湖州金属型材厂厂长、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南浔浔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周志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32,4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郑周先生:197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浙江省工业矿产对外贸易公司外销员、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天管久立特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董事长、久立特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久立美国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

截至目前,李郑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56,945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外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宇旭先生:1982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历任浙江久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助理、核电项目组副组长、核电管分厂厂长、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等职、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章宇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儿子,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杰英女士:1976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室主任、总裁助理,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天管久立特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郑杰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外甥媳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阿敏先生:1967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久立焊接车间主任、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浙江久立泰祜涂层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徐阿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0,028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佩芬女士:1970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湖州钢铁厂会计、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杨佩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顾国兴先生:1957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高级项目管理师。曾任原国家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一设计院设计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中国核动力研究院四室副主任;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核电局计财处副处长;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计经处副处长、处长、院长助理兼处长、院长助理兼主任;2006年6月起任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副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顾国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缪兰娟女士:1965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浙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浙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浙江新中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新中天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德清天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车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缪兰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万青先生:1962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历任杭州师范大学讲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目前,郑万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寿昊添先生:1987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具备证券、基金、会计从业资格,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6月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3月起在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科员、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寿昊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长城先生:196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协和钢管公司厂下属挤压分厂厂长助理、技术厂长、副厂长,久立挤压工装部长、挤压分厂厂长,本公司无缝管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王长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诚先生:1970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协和钢管公司挤压分厂技术员,生产技术厂长,协和钢管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供应部部长,久立挤压技术部经理、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苏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建芳女士:197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湖州久立耐火电缆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出纳、主办会计、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员、浙江久立乔兴钢构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公司企管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兼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目前,赵建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7-094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9日在公司行政大楼三楼3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股东代表监事潘佳燕、赵信华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沈筱刚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沈筱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之日止。

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11日

附件:

沈筱刚先生:198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技术商务部科员,特殊材料部科员、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销售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沈筱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潘佳燕女士:1982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现任本公司监事、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副经理。

截至目前,潘佳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信华先生:197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公司挤压分厂技术科长、厂长助理及厂长,公司穿孔分厂厂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公司冷轧一厂厂长。

截至目前,赵信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