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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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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7-042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一波先生

6、会议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4人,代表股份81,382,9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81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81,366,2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805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9%。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股份11,480,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67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杨继红、杨兴辉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382,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80,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382,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80,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382,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80,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382,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80,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382,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80,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382,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480,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赵一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赵一波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陈秀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陈秀明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杨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杨勇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李赫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李赫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石秀杰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石秀杰女士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卢宏广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卢宏广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欧阳昕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欧阳昕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许哲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许哲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刘海清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刘海清女士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孟庆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孟庆林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芮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芮鹏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孙洪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孙洪江先生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李小寒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李小寒女士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选举魏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66,21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3,750股。

魏星先生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杨继红、杨兴辉两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0 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7-044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10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赵一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赵一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一波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现推举以下人员组成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由赵一波先生、陈秀明先生、许哲先生组成,其中,赵一波先生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许哲先生、刘海清女士、陈秀明先生组成,其中,许哲先生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芮鹏先生、许哲先生、赵一波先生组成,其中,芮鹏先生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海清女士、芮鹏先生、杨勇先生组成,其中,刘海清女士任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

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勇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赫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赫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石秀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石秀杰女士个人简历附后。

石秀杰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2917878

传 真:010-52917676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01室。

邮政编码:10016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赫先生、卢宏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赫先生、卢宏广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景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赵景凤女士个人简历附后。

赵景凤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2917878

传 真:010-52917676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01室。

邮政编码:100160

8、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凯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徐凯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赵一波,董事长,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1997年至2001年就读于加拿大萨省大学。2008年3月获得北弗吉尼亚大学EMBA。2002年组建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历任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14年10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一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884,8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28.2374%,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一波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2、陈秀明,董事,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1年7月至1993年任北京静电设备厂设备科长。1995年1月至2009年3月就职于华润置地(北京)物业有限公司。2009年4月至2012年8月就职于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任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10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秀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705,6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22.2547%,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秀明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3、杨勇,董事、总经理,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物业管理师。2002年至2007年任北京万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2009年任北京思源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至2014年9月任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9,3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8912%,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勇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4、李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至2003年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3年至2009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0年至2013年任21世纪不动产财务总监。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0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4年3月起至今,任子公司中能兴科(北京)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起至今,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6,4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3804%,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赫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5、石秀杰,董事、董事会秘书,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0年9月至2004年10月任世茂集团北京紫竹花园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年10月至2006年3月任中珲虹宇装饰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4月至2012年7月任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任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4年10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石秀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8,1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3985%,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石秀杰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6、卢宏广,董事、副总经理,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5年9月至2014年2月任北京新源大通锅炉供暖技术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3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16年3月起担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市场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年11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卢宏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9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0833%,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卢宏广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7、许哲,独立董事,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至2006年任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7年至2009年任北京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0年至今任世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4年10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哲先生持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8、刘海清,独立董事,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专职职业律师。2001年至2013年,任北京市泽丰联合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13年至今任北京市天钰衡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6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海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海清女士持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9、芮鹏,独立董事,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美国境外居留权。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至2003年任深圳发展银行柜员;2007年至2014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上海奇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11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芮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芮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芮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10、赵景凤,证券事务代表,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2000年至2011年任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证券部分析师,2011年至2017年8月任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8月加入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赵景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景凤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11、徐凯,内部审计负责人,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1年至2001年任鞍钢集团鞍山矿业公司主管会计,2002年至2011年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温德拉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至今,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徐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106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凯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7-046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孙洪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5人,委托出席会议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孙洪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王随林女士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10日

简历:

孙洪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齐齐哈尔大学学士。2002年3月至2003年4月,任黑龙江大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经理;2003年4月至2009年9月,历任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副主任、主任;2009年10月至今,历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中心主任、市场管理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

孙洪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3,47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862%,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洪江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孙洪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