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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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7-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7-088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份登记上市起始日期为2016年11月16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涉及股东6人,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限为12个月,解禁的数量合计为61,125,948股(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52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奥特佳”)于2016年7月7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65号《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牡丹江华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根据上述批复,2016年10月14日,公司和本次发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报价结果以及《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配套融资认购邀请书》中事先约定的相关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为15.15元/股,发行总股数为21,830,696股(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股份数量61,125,948股)。确定认购者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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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11月16日,发行登记股份21,830,696股,限售期为12个月;2017年6月20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为61,125,948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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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1月16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1,125,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2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6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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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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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奥特佳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时的相关承诺,本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