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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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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7-031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卞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荆升阳、郎静、张中秋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及考核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6项议案中,第1、4、5、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第1、3、4、5、6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5、6项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天宁、王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7-03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17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披露媒体进行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由于公司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18日,故本次核查期间为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10月2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自公司2017年7月18 日上市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6日止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2017年11月3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在本次自查期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仅存在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张东波等8名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其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