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74号文准予注册;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7月13日证监许可【2017】1230号文将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

4、本基金的认购代码为005019。

5、本基金为发起式,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6、本基金自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2月1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7、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8、投资人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人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于办理开户。

9、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在不低于上述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1、本基金对单账户累计认购金额不进行限制。

12、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销售机构对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4、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咨询购买事宜。

15、在募集期间,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个月和后1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性风险等。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以6个月为一个封闭期,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在本基金开放期内,流动性风险还包括由于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下转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