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自2017年9月29日起1 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为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行使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和2017年9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了现金管理。2017年11月10日,公司与恒丰银行牟平支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协定存款;2017年11月13日,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现金管理的有关协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协定存款情况
1、潍坊银行幸福赢隆人民币理财产品17134期
(1)产品类型:封闭式保本浮动收益型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理财本金):5,000.00万元
(4)产品收益率:4.10%/年
(5)产品期限:183天
(6)产品起息日:2017年11月14日
(7)产品到期日:2018年05月16日
2、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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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恒丰银行牟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建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每次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产品及转存银行协定存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交易)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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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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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的相关理财产品协议、公司与恒丰银行牟平支行签署的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7-107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