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7-00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10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晓东先生的通知,获悉周晓东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周晓东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7,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1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1月9日。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晓东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91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6%;本次质押后,周晓东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7,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88%,占公司总股本的5.9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先生、周晓东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745,8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3%,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7,50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31%,占公司总股本的5.92%。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其他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为周晓东先生个人资金需要。
周晓东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并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周晓东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