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汤平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备注: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和刘作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和刘作斌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6.34%、14.53%、12.39%和12.39%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5.66%的股份,上述四人为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依据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约得)。

李有财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5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刘作斌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9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汤平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9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11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股份质押期限自2017年11月13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内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3、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股东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汤平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分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东莞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东莞市设立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036号公告。

近日,东莞分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11月14日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名 称: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0W8W7Q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营业场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社区黄金路1号东莞天安数码城F区1栋1605

负 责 人:刘作斌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