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17-061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7 年11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17 年 11月 14 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祖骧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动用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票、保函等业务)。
币种:人民币
金额:(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小写)¥ 250,000,000.00元
有效期: 伍年(自2017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止)。
2、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动用授信额度(保函业务)。
币种:人民币
金额:(大写)玖仟万元整,(小写)¥ 90,000,000.00元
有效期: 伍年(自2017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止)。
3、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动用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票、保函等业务)。
币种:人民币
金额:(大写)捌仟万元整,(小写)¥ 80,000,000.00元
有效期: 伍年(自2017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止)。
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17-062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17年11月14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公司监事会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动用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票、保函等业务)。
币种:人民币
金额:(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小写)¥ 250,000,000.00元
有效期: 伍年(自2017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止)。
2、公司监事会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动用授信额度(保函业务)。
币种:人民币
金额:(大写)玖仟万元整,(小写)¥ 90,000,000.00元
有效期: 伍年(自2017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止)。
3、公司监事会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动用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票、保函等业务)。
币种:人民币
金额:(大写)捌仟万元整,(小写)¥ 80,000,000.00元
有效期: 伍年(自2017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3日止)。
此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17- 063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3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30日
至2017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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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11 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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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 11月27日
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5:3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2: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3(1)、(2)条
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苏州市
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繁骏、钱静波
联系电话:0512-67027000
传真号码:0512-67027009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邮编:215126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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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