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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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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个人股东凌惠琴所持股份完成司法划转的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7证券简称:凯众股份公告编号:2017-039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个人股东凌惠琴所持股份完成司法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网上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凌惠琴所持公司2,595,134股股票。后经法院裁定,凌惠琴所持公司2,595,134股股票抵债归申请人陈军红所有。(以上情况详见本公司编号为2017-027、2017-034、2017-035的临时公告)

经公司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获悉:上述股份现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陈军红通过司法划转取得原由凌惠琴持有的公司2,595,134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5%,该等股票的类别仍然是限售流通股,限售条件不变。

二、对公司的影响

凌惠琴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实际控制人所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有所降低。扣除凌惠琴所持公司股权比例,实际控制人仍然直接持有公司约33.11%的股份,连同其他一致行动人间接控制公司约37.71%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司法划转而发生变化。

由于凌惠琴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退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颖韬等六人与其他两位一致行动人已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股份司法划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