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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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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11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园房产”),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广园房产成立后,由广园房产负责开发天台赤城地块项目,公司将于2017年10月26日竞得的天台赤城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注入广园房产,与之相应的权利义务也转移至广园房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7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7-113号)。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授权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授权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新设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事项如下:

1、自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①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不超过85%;

②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不超过40%。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担保合同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7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授权事项的公告》(2017-114号)。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董监高跟投计划授权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监高跟投计划授权事项的议案》,同意 “董监高”跟投计划与已实施的员工跟投计划并行,全方位地建立实现公司共创事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项目跟投机制。同意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监高跟投计划方案如下:

公司将在员工(仅限于正式员工,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外)跟投计划的基础上同步推行董监高跟投计划,参与董监高跟投计划的人员自筹资金参与。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董监高跟投计划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在下列授权时间和授权事项范围内审议后不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权如下:

1、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八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董监高跟投计划中的跟投总金额原则上不低于该项目员工跟投计划跟投总额的25%,具体跟投金额授权董事会一事一议。

3、董监高跟投计划与员工跟投计划合计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一项目的20%。

4、董监高的跟投计划将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跟投计划将以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为主体予以实施。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禧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禧宇投资”)作为GP;单怡文担任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LP为江利雄、胡巍华、华欣、徐晓、黎洁、宋鉴明、白琳、胡建超、廖巍华、陈连勇和单怡文。

若前述参与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人员的任职发生变动,禧宇投资将遵照以下原则对LP份额予以相应调整并经董监高跟投合伙人会议通过后予以工商变更,具体如下:

(1)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退休或因职位变动不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在公司任职的,其退休前或职位变动前参与的公司董监高跟投计划中已跟投份额及相关权益不变直至退出;但退休或职位变动后,其将不再参与公司董监高跟投的后续项目;

(2)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主动辞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签和公司发起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再参与公司董监高跟投计划且其已投份额将按照事前约定予以退出;

(3)新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职后参与公司董监高跟投计划。

5、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作为参与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在保证项目公司留足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享有项目公司对其股东进行财务资助的权利。

6、董监高跟投计划的具体方案将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予以制定。授权董事会审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跟投项目、金额、时间期限、跟投实施方式、步骤等的选择和决定;法律文件制作及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的全部事宜。

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董监高跟投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有表决权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经关联董事江利雄、胡巍华、华欣、徐晓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7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跟投计划授权事项的公告》(2017-115号)。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芈杰”)进行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7.5亿元,期限暂定一年(以协议为准),暂定8%年化利率(以协议为准)。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该笔财务资助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海芈杰50%股权质押给公司。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次对外财务资助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7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7-116号)。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7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7-117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11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园房产”),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本次投资在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投资的额度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投资主体

公司将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完成对广园房产100%的股权共计5,000万元的出资。

三、投资目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广园房产成立后,由广园房产负责开发天台赤城地块项目,公司将于2017年10月26日竞得的天台赤城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注入广园房产,与之相应的权利义务也转移至广园房产。

四、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10.1.2、10.1.3、10.1.4、10.1.5和10.1.6条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11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新设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园房产”)提供担保授权事项如下:

一、自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广园房产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不超过85%;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不超过40%。

三、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四、具体实施时,将根据担保合同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华光巷21号(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

(3)法定代表人:章佳毅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中介服务、租赁,装饰装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园房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注:为了不影响项目的开发进度,公司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广园房产提供担保授权事项时,广园房产工商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对控股子公司广园房产提供担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系控股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广园房产提供担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此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核查,截止2017年11月14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8,3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3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7.7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11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跟投计划授权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14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经关联董事江利雄、胡巍华、华欣、徐晓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监高跟投计划授权事项的议案》。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公司从2016年开始推行员工跟投计划,通过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的绑定,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此次计划实施的“董监高”跟投计划将与业已实施的员工跟投计划并行,全方位地建立实现公司共创事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项目跟投机制。现将董监高跟投计划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批“董监高”跟投计划的授权事项

公司将在员工(仅限于正式员工,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外)跟投计划的基础上同步推行董监高跟投计划,参与董监高跟投计划的人员自筹资金参与。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董监高跟投计划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在下列授权时间和授权事项范围内审议后不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权如下:

1、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八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董监高跟投计划中的跟投总金额原则上不低于该项目员工跟投计划跟投总额的25%,具体跟投金额授权董事会一事一议。

3、董监高跟投计划与员工跟投计划合计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一项目的20%。

4、董监高的跟投计划将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跟投计划将以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为主体予以实施。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禧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禧宇投资”)作为GP;单怡文担任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LP为江利雄、胡巍华、华欣、徐晓、黎洁、宋鉴明、白琳、胡建超、廖巍华、陈连勇和单怡文。

若前述参与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人员发生变动时,禧宇投资将遵照以下原则对LP份额予以相应调整并经董监高跟投合伙人会议通过后予以工商变更,具体如下:

(1)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退休或因职位变动不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在公司任职的,其退休前或职位变动前参与的公司董监高跟投计划中已跟投份额及相关权益不变直至退出;但退休或职位变动后,其将不再参与公司董监高跟投的后续项目;

(2)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主动辞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签和公司发起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再参与公司董监高跟投计划且其已投份额将按照事前约定予以退出;

(3)新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职后参与公司董监高跟投计划。

5、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作为参与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在保证项目公司留足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享有项目公司对其股东进行财务资助的权利。

6、董监高跟投计划的具体方案将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予以制定,授权董事会审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跟投项目、金额、时间期限、跟投实施方式、步骤等的选择和决定;法律文件制作及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的全部事宜。

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董监高跟投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有表决权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二、独立董事关于董监高跟投授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推行董监高跟投计划,目的是为了实现董监高团队及员工团队建立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激发全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项目管控水平,并最终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2、因董监高以自有资金出资参与跟投且跟投资金所占的股权比例较低,上市公司仍占多数股份。以小比例的股权让渡,实现有效激励,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

3、本次董监高跟投计划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董监高跟投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董监高跟投计划的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其中所涉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此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11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芈杰”)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7.5亿元;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实业”)为该笔财务资助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海芈杰50%股权质押给公司。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

2.财务资助期限:暂定一年,以协议为准。

3.财务资助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4.资金占用费:暂定8%年化利率,以协议为准。

5.利息支付方式:利随本清。

6.资金主要用途:项目储备与合作。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6月26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1-8961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许健康

(5)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餐饮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关联关系:上海芈杰系上海瑞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龙”)全资子公司,上海瑞龙系宝龙实业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上海芈杰、上海瑞龙及宝龙实业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海芈杰、上海瑞龙及宝龙实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7)上海芈杰于2017年6月26日注册成立。截至2017年9月30日,上海芈杰资产总额350.20元,负债总额1,000元,所有者权益-649.8元。2017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64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2016年度,公司未对上海芈杰提供财务资助。

四、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2月22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855号第1幢4层02室

(3)注册资本:418,356.2245万元

(4)法定代表人:许健康

(5)经营范围:受母公司委托,为母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或关联企业提供投资经营决策、市场营销服务、资金运作与财务管理、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承接母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与宝龙实业不存在关联关系,宝龙实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7)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189,940,690.38元,负债总额34,718,980,360.81元,所有者权益25,470,960,329.57元。2016年年度营业收入为11,460,547,498.02元,净利润2,854,192,900.34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资产总额63,320,423,490.29元,负债总额35,839,751,891.83元,所有者权益27,480,671,598.46元。2017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807,977,194.33元,净利润1,833,977,517.7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因项目合作所需,公司为上海芈杰提供财务资助,且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公司与宝龙实业将签署《保证协议》,由宝龙实业为此次财务资助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上海芈杰50%股权质押给公司。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本次对外财务资助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此次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芈杰”)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系因公司项目储备与合作所需。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此次财务资助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且上海芈杰的50%股权质押给公司。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基本可控。

2、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综上所述,同意公司的此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2017年11月14日,公司对参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7,945.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余额38,231.75万元,无逾期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11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定于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15∶00至2017年1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授权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授权事项的公告(2017-114号)》。

2.《关于董监高跟投计划授权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跟投计划授权事项的公告(2017-115号)》。

3.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7-116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11月28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7日、11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朱颖盈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3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