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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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公告编号:2017-044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586号新光影艺苑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由公司董事长程齐鸣先生主持,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叶桂峰、施爱育、甘湘南、董安生、李良温、刘红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财务总监、代董秘余新水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朱坚勇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报酬,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源、潘金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38 股票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2017-045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盛誉莲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证公函【2017】2319号《关于对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盛誉莲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1 月15 日,你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书,领资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州领达的股东王丁辉、王为兵将其所持有的90%、10%福州领达股权转让给盛誉莲花。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盛誉莲花作为福州领达的控股股东,间接控制上海领资持有的公司17.64%股份。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规定,经事后审核,现有如下事项需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后续计划

1.根据披露,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拟在未来12 个月内适时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请按本所请按照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九号履行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增持计划或资金安排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提示相关风险。

2.根据披露,你公司通过领资投资持有公司17.64%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请说明你公司是否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二、关于本次交易对价及资金来源

3.根据披露,你公司受让领资投资执行合伙人福州领达100%股权,你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崇投资受让领资投资有限合伙人云南信托和厦门信托下王丁辉和寿光晨鸣的一般信托受益权,请你公司:(1)披露上述交易是否需要获得信托计划受托人或优先级资金方的同意及是否取得相关同意;(2)你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受让领资投资合伙人相关权益所支付的对价,并说明该对价的合理性;(3)详细说明你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相关资金存在还款期限的,应说明还款计划,是否存在质押公司股份还款的安排。

4.根据披露,你公司受让领资投资执行合伙人福州领达100%的股权,并通过领资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请:(1)结合领资投资合伙人协议说明执行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是否会影响各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会导致有限合伙人退出;(2)披露有限合伙人云南信托和厦门信托截至目前的资金结构、实际出资情况,及信托计划期限、受托人是否具有终止信托计划的安排及优先级资金是否具有退出安排等情况;(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两个信托计划的稳定性及领资投资持股的稳定性。

三、其他

5.请核实并说明你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与上市公司的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6.请核实并说明截至目前,领资投资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质押或质押计划。

请你公司于2017年11 月17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在收到盛誉莲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回复之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11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