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公告编号:2017-045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天目西路285号上海广场假日酒店远近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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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俞敏亮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侣海岩先生、赵令欢先生、俞妙根先生、谢荣兴先生、张伏波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徐铮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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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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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吴鸣、李笛鸣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