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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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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7-08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因此,本次协议的签订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战略合作概述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与洛宁县人民政府签署了《生态农业产业化扶贫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洛宁县人民政府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助推脱贫、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在休闲食品开发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推动农业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二、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洛宁县人民政府

乙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开展战略合作,打造区域特色生态农业产业,促进洛宁县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激活农业经济的发展活力,不断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2、乙方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模式,在洛宁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在洛宁县开展生态农业产业化扶贫项目,项目包括休闲食品开发等,最终在洛宁县建立完整的生态农业产业化链条,成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化农业精深加工基地,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3、乙方依托自身食品加工经验和优势,在洛宁县建设食品深加工项目。

4、为了加快项目的整体快速推进,尽早形成生产力,甲方负责成立“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农业产业化扶贫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协调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局、马店镇等单位,在乙方项目申报及办理项目土地、规划等相关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办理。

5、本协议签字后双方继续商议项目的一切细节,各方的权益、责任和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三、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在资源、市场、资本、品牌方面的优势,紧紧围绕服务农业经济发展和生态种植、食品深加工等这一现代农业产业化的主题,与洛阳县人民政府展开全面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同时也为洛宁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贡献一份力量。目前该生态农业产业化扶贫项目尚处于协商阶段,预计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洛宁县人民政府签署的《生态农业产业化扶贫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