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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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2017-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7-081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惠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是一家注册在香港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0港币,主营业务为提供浮式液化天然气解决方案及总承包、模块建造等服务,现任执行董事为崔颖先生。

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惠生不构成公司之关联人。

2017年11月16日,公司下属上海电气电站集团(以下简称“电气电站”)与惠生在上海签署了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联手致力于大中型浮式LNG电站的产品开发、全球市场拓展及技术服务,共同推动该新型发电解决方案的商业化合作。

本备忘录为合作框架性备忘录,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一家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业务涉足新能源及环保设备、高效清洁能源设备等领域,主营产品包括燃气轮机、汽轮发电机及其辅机、余热锅炉,核电设备等。惠生的主营业务包括FLNG、FSRU、FRU、FSU及LNGC等浮式液化天然气技术、产品设计和施工服务等。

基于上述双方的主营业务,双方同意从技术和经济角度研究和讨论公司的燃机和配套的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在 大中型浮式LNG(液化天然气)电站的应用可行性;协议双方将有意向共同开发大中型浮式LNG电站,向电力开发商等客户展示及推广,并在国际发电船市场上实现领先的市场占有率。双方原则上按照如下分工开展工作:公司发挥在电厂领域的优势,负责提供浮式LNG电站的燃气轮机相关设备,如有需要,在浮式LNG电站建成并投入商业运行后提供设备运行和维护方面的支持;惠生利用其海上技术和产品的优势,负责浮式LNG电站的设计、建设。双方的具体分工及权利义务将在未来的具体项目合作上另行约定。

本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0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合作;本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及环保设备、高效清洁能源设备业务的市场开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为协议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仅为协议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虽然约定了合作的内容,但具体合作项目将另行商议和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