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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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阴市捷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2017-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公告编号:2017-065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阴市捷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11月16日披露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阴市捷丰新能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上述公告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一、 合同主要条款

1. 面积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化学”)拟与江阴市捷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捷丰”)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及屋顶租赁合同》及《江阴市捷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及使用协议》,约定捷丰拟租赁公司及苏利化学位于江阴市利港镇润华路7号院内的房屋屋顶及附属场地(若需),租赁面积暂定为【11757.80】平方米(其中公司屋顶面积10883.80平方米,苏利化学建筑物屋顶面积874.00平方米,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建设1M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租赁期限为二十年,自本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算。前述租期届满之日,双方将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及屋顶租赁合同,且续租期限至少为五年,以保障本项目二十五年的运营期。

2. 电价及结算

光伏电站所发电力以优惠电价的标准优先供给公司及苏利化学使用,捷丰无需另行支付协议屋顶租赁费用。优惠电价为按当地工业用电分时电价为依据,公司及苏利化学使用捷丰分时电量×分时价格的85%计算,电费按月结算。如捷丰将光伏电站所发电力销售给第三方,应按销售收入的15%计算租金,支付给公司及苏利化学。

3. 双方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本项目下光伏电站及其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于捷丰,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及苏利化学有优先购买权。捷丰向第三方转让项目资产时,应事先告知继受者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予以承继。

捷丰根据公司及苏利化学提供的屋顶所属房屋的相关技术材料,合理设计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保证项目的接入性能满足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要求,保证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建设、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及苏利化学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合理要求。

捷丰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并承担费用,负责项目所需的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等手续的办理,负责屋顶交付后至合同终止前的期间内项目建设、运营所必需的置于屋顶的设施、设备、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公司及苏利化学保证对项目所涉用地和建筑拥有履行合同必须的合法权利,并保证项目所需使用的屋顶具备25年以上的产权;保证在本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内持续向捷丰提供屋顶使用权(不可抗力除外);保证其所提供的屋顶资源符合双方约定之本项目的安装和运营条件,同时为捷丰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

公司及苏利化学有义务优先使用本项目所发光伏电量,项目所发电量不能满足其用电需求时方可使用公共电网电力。

二、 关联方介绍

1. 关联方情况

汪焕平先生是公司董事长缪金凤女士配偶的弟弟,监事汪静娇女士是公司董事长缪金凤女士的女儿、公司董事汪静莉女士的妹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汪焕平先生除捷丰外,无对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汪焕平先生是公司股东江苏华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拓投资”)持股6.00%的股东,同时是华拓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 捷丰业务情况

捷丰主要业务为光伏电站等的建设及经营,目前经营资金全部来自股东投入。本项目电站的建设由捷丰委托中建材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进行,中建材成立于2011年,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站的建设,拥有建设电站的资质、专业技术和团队。电站后续日常维护由捷丰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和团队实施。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阻燃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了集中资金和精力经营主业,公司将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委托至专门从事光伏电站业务的捷丰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