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陈阳友先生或其控制下的企业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7-09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陈阳友先生或其控制下的企业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16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先生《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函》, 陈阳友先生或其控制下企业计划自2017年8月17日起3个月内,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最低增持金额不少于2亿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陈阳友先生或其控制下的企业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7)。
2017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陈阳友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陈阳友先生于2017年8月17日至1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新大洲股份,累计增持新大洲股份1,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平均价格6.722元/股,合计增持金额为10,082,327.80元。
本次增持实施前,陈阳友先生控制下的尚衡冠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9,481,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9%。本此增持实施后,陈阳友先生及其控制下的尚衡冠通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981,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8%。
二、未全部完成增持承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鉴于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受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窗口期、资产交割等因素影响,陈阳友先生未能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增持新大洲股票的承诺。
陈阳友先生对在承诺的期间内未完成增持新大洲股票计划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考虑到临近元旦、春节假期,陈阳友先生承诺继续履行承诺,在未来不超过6个月时间内完成增持承诺。
三、增持计划拟延期的后续安排
鉴于陈阳友先生未能在期限内按计划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陈阳友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上述增持承诺的履行时间延长6个月,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变更为:2017年8月17日至2018年5月16日。
2、增持人为陈阳友先生或其控制的企业或一致行动人。
3、除上述变动外,原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说明
1、陈阳友先生2017年8月17日至11月16日期间增持公司股票不涉及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陈阳友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促使其本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及一致行动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7-09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Lirtix S.A.和Rondatel S.A.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年8月11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Lirtix S.A.和Rondatel S.A.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与Pacific Ocean Cattle Holdings Limited等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4日、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7年9月15日,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Foresun (Latin-America) Investment and Holding, S.L.与Pacific Ocean Cattle Holdings Limited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Foresun (Latin-America) Investment and Holding, S.L.与Pacific Ocean Cattle Holdings Limited、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上述两个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收购Lirtix S.A.和Rondatel S.A.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年10月30日,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Foresun (Latin-America)Investmentand Holding,S.L.与Pacific Ocean Cattle Holdings Limited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约定“最晚在2017年10月31日,向乙方支付余款,即4115万美元。”修改为:“最晚在 2017年12月31日,向乙方支付余款,即4115万美元。”除该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2017年11月1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Foresun (Latin-America)Investmentand Holding,S.L.向Pacific Ocean Cattle Holdings Limited支付了收购Lirtix S.A.和Rondatel S.A.公司股权的首期股权收购款3,756,339.64美元。
本次交易前,Rondatel S.A.与关联方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Pacific Ocean Cattle Holdings Limited之间存在经营性贸易往来,截至2017年8月12日,Rondatel S.A.对前述关联方合计超出1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371,085.78美元。前述关联方承诺,在本次交易正式交割之前,偿还上述3,371,085.78美元余额。截止2017年11月15日,前述关联方已偿还上述3,371,085.78美元。Rondatel S.A.已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2017年11月16日,协议各方完成了Lirtix S.A.和Rondatel S.A.公司的股权交割,Lirtix S.A.和Rondatel S.A.公司的10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Foresun (Latin-America)Investmentand Holding,S.L.名下。
三、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Lirtix S.A.和Rondatel S.A.公司股权已完成交割。涉及的主要相关后续事项为:
1、根据协议约定,Foresun (Latin-America)Investmentand Holding,S.L.作为直接购买主体应在标的资产交割日的当天或不晚于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手支付50%的交易对价,即4115万美元。扣除已经支付的3,756,339.64美元,将在股权交割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手支付37,393,660.36美元。
2、根据协议约定,最晚在 2017年12月31日,Foresun (Latin-America)Investmentand Holding,S.L.向交易对手支付余款,即4115万美元。
3、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Lirtix S.A.和Rondatel S.A.公司2017年1-11月进行审计,出具交割审计报告。
4、交易各方将继续履行相关协议与承诺。
四、备查文件
1、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Foresun (Latin-America) Investment and Holding, S.L.与Pacific Ocean Cattle Holdings Limited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Foresun (Latin-America) Investment and Holding, S.L.与Pacific Ocean Cattle Holdings Limited、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
3、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Foresun (Latin-America) Investment and Holding,S.L.与Pacific Ocean Cattle Holdings Limited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
4、Lirtix S.A.和Rondatel S.A.公司股权交割完毕后的股东权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