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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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17-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6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霍尔果斯嘉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科投资”)《关于拟减持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书》。

持本公司股份7,715,4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33%)的股东嘉科投资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不超过股份1,793,8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58%)。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霍尔果斯嘉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嘉科投资合伙人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本次减持不超过1,793,85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8%。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7、减持价格区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候的价格 ,具体价格按照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8、股东相关承诺:

(1)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截止本公告日,嘉科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嘉科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 嘉科投资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