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提示公告

2017-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51号文核准募集的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5528,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5月24日生效。根据《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8个月(含第18个月)后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期间。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封闭期自2016年5月24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自2017年11月25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自2017年11月27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基金简称变更为“信诚鼎利(LOF)”,场内基金简称变更为“信诚鼎利”,基金代码不变。

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日起不超过30天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公司将针对本基金转换的相关安排发布后续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