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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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153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6日(周四)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1月20日(周一)上午9:00时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尹洪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反向保理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市星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反向保理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4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保理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条款的谈判、签署保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等。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申请反向保理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快速发展的融资需求,为其业务布局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所有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发行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目的: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或置换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信用债券及金融机构贷款、补充营运资金。

4、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5、发行利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可分期发行。

7、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签署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拟定于2017年12月6日(周三)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154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0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林鸿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反向保理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申请反向保理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公告编号:2017-155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反向保理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述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反向保理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市星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顺保理”)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反向保理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4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保理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条款的谈判、签署保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等。

本次申请反向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星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4、法定代表人:黄秋玲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7、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投资咨询、供应链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股东情况:

公司与星顺保理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反向保理的主要内容

1、反向保理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

2、授信额度期限:自双方签署的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3、授信额度的性质:循环额度,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在授信额度期限内的任何时点供应商向星顺保理已实际转让的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金额未偿总余额不超过星顺保理给予公司的保理授信额度。

四、本次办理反向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办理的反向保理业务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公司供应链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司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办理反向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反向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反向保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公告编号:2017-156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快速发展的融资需求及为其业务布局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对上海恒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所有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海恒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上海恒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3、注册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城乡东路15号

4、法定代表人:刘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2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8年3月21日

7、经营范围:数码影像、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院机房工程施工,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音响系统设备、工艺礼品批发、零售,展览展示服务,展台设计、制作,电器设备、电子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影院座椅、播放服务器设备、玩具的设计、批发、零售,液压成套设备(除特种设备)设计、批发、零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影视策划,电影制片,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海恒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所有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提供的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提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占公司2016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3%。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7000万元(含本数),占公司2016 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3%。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的担保及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公告编号:2017-157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发行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目的: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或置换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信用债券及金融机构贷款、补充营运资金。

4、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5、发行利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可分期发行。

7、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签署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1、本次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的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因此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158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6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5日(周二)至2017年12月6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0日(周四)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1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源路33号岭南园林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所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6日工作日9∶00 至11∶30,14∶00 至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源路33号岭南园林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秋天、李艳梅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联系传真:0769-22492600

联系邮箱:ln@lnlandscape.com

邮编:52312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秋天、李艳梅

联系部门: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传真号码:0769-22492600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源路33号岭南园林

邮编:523129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7;

2、投票简称:岭南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5、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5日15:00 至2017年12月6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