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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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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104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接公司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集团”)《告知函》,告知其于11月20日增持公司股份中出现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情况

1、均瑶集团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基于传承并弘扬“爱国建设”理念,打造百年爱建,对爱建集团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为了实现建设爱建集团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拟于自 2017年4月18日起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不低于3%的公司股份。后续,均瑶集团拟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继续增持合计不超过4.98%的公司股份(上述后续增持安排以目前公司总股本计算,增持比例含本次目前已增持的比例)。其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7日、9月21日发布《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临2017-024、091、095号公告)。

2017年9月25日、9月26日、9月27日、9月28日、9月29日、10月11日、10月12日、10月13日、11月2日、11月3日、11月6日、11月7日、11月8日、11月9日、11月13日、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20日(公司敏感期除外),均瑶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继续增持爱建集团股票22,969,0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0%(以均瑶集团增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

截至2017年11月20日收盘后,均瑶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中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6,116,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均瑶集团现持有公司股份167,935,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9%(以均瑶集团增持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出)。

2、本次误操作情况

2017年11月20日,均瑶集团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增持,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一笔“买入”指令误操作成“卖出”,错误卖出公司股份60,000股,卖出单价为11.99元/股,卖出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42%。

二、本次误操作补救措施

虽然均瑶集团卖出公司股份属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卖出股份行为客观上构成了短线交易。经公司和均瑶集团自查,上述误操作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公司及均瑶集团针对本次误操作的补救措施如下:

1、均瑶集团上述卖出操作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归公司所有

所得收益的计算公式为:(此次误操作的卖出单价—此次误操作前六个交易月买入股票最低单价)*XXXX股。

均瑶集团经自查,此次误操作前六个交易月买入股票最低单价为11.67元/股,故此次误操作卖出的收益为(11.99元—11.67元)*60000股=19,200元

2、均瑶集团就本次误操作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3、均瑶集团会严格履行此前做出的增持计划承诺,在既定计划时间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4、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三、后续增持计划

后续,均瑶集团将按照已经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鉴于均瑶集团本轮增持计划尚在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均瑶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