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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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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17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14日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选举董事长议案的函》。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4日以传真、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总经理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2017年11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赵梦女士的辞职报告,赵梦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下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此,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推荐蔡卫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并接任原董事长在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接任后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志坚 委员:刘春彦 郭海兰 乔晓林 孙贵臣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春彦 委员:吴志坚 郭海兰 蔡卫东 孙贵臣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志坚 委员:刘春彦 郭海兰 蔡卫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海兰 委员:吴志坚 刘春彦 蔡卫东

三、备查文件

1、2017年11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173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8、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部》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长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2017-102)。公司董事长赵梦女士(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自2017年7月18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蔡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蔡卫东先生承诺代赵梦女士履行该增持股份的计划。

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17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推荐选举蔡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并接任原董事长在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蔡卫东先生简历

蔡卫东,男,196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1991年9月-1995年4月任职于常州拖拉机厂;1995年5月-2013年6月任职于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长,管理副总;2013年7月-2017年6月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目前任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客座教授,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南京财经大学校友会副会长。现任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20日当选方大化工董事长。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175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徐子庆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2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部》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长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2017-102)。公司副总经理徐子庆先生(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自 2017 年 7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不高于 15 元/股。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副总经理徐子庆先生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徐子庆先生增持金额合计为 99,678,747.94元,共增持股数8,654,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条件下,徐子庆先生不排除未来在合适的价格区间继续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说明

1、徐子庆先生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徐子庆先生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增持计划完成后,至少锁定 6 个月。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