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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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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编号:2017-【078】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6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3号)文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35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17,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637,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8月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8月4日“XYZH/2016BJA20645”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同时,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具体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1、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长久物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49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5500万元。

(2)、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长久物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50号)。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在使用中。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适应行业新政,满足存量业务运力的需要,解决公司在新业务开展中运力瓶颈的需要,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公司2017年11月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66),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京唐港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调减募集资金以及 “进口整车物流服务项目”和“芜湖汽车零部物流基地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购置500台中置轴轿运车项目”。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存放募集资金,并于2017年11月14日与银行、安信证券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长久物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7-076号)。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募投项目“进口整车物流服务项目”和“芜湖汽车零部件物流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通过增资方式转入了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的募集资金专户,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均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411902003610707和 110061162018800009728)的结息工作,为便于日后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与监管,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与安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各方商议,依据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