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7-034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3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国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童民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适时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17-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17-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7-035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适时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适时择机出售持有的杭州银行股票不超过160万股,出售价格不低于12.50元/股。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一、交易概述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共持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上市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26,以下简称“杭州银行”) 股票840万股,占杭州银行总股本的0.229%,公司的持有成本合计为人民币500万元,折每股成本约0.60元。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适时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适时择机出售持有的杭州银行股票不超过160万股(含授权期内杭州银行因送股、转股派生出的新增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12.50元/股。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66,442.888000万元人民币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3、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4、主营业务:银行业务
(二)公司本次出售杭州银行股票的基本情况及授权
鉴于资本市场及个股价格走势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适时择机出售杭州银行股票不超过160万股(含授权期内杭州银行因送股、转股派生出的新增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12.50元/股,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董事长童民强具体组织实施。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更好地满足公司运营的资金需求。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7-036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170万元。
一、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进行变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经公司于 2017 年11 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公司拟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的变更。
变更前: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2) 账龄分析法
■
变更后: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2) 账龄分析法
■
3、会计估计变更时间
上述变更自 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4、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170万元。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进行变更,变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