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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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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河北傲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昌黎县傲峰商贸有限公司、河南哺农实业有限公司在河北省投资设立新公司河北傲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本公司认缴出资5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5%。

2、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怀化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湖南省怀化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怀化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本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00%。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7-021、2017-032的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上述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企业名称:河北傲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1MA09B2NJ2R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河北省辛集市田家庄乡试炮营村村南(安新线西侧)

4、法定代表人:杜海新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0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饲料、饲料添加剂、养殖设备销售;种畜禽场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名称:怀化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MA4P8R1C99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湖南省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光大道以南

4、法定代表人:刘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0日

7、营业期限:2017年11月20日至2067年11月19日

8、经营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的生产及销售;生物技术的研发;饲料、饲料原料(不含粮食)、饲料添加剂(不含违禁药物)、兽药(不含兽用生物制品)的销售;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6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枣阳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

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生猪养殖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预计为6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涉及的项目尚须取得发改、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能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项目涉及投资总金额较大,在具体实施时可能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本合同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加快公司生猪养殖产业拓展,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枣阳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合同书》,在枣阳市投资建设生猪养殖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为6亿元人民币,总建设期预计为36个月。本项目拟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襄阳傲新生态牧业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与枣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投资建设生猪养殖项目合同书》,本合同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政府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襄阳傲新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枣阳市吴店镇二郎村十组

法定代表人:夏小林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种猪繁育、销售;育种技术研发;农作物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10日

经营期限至:长期

襄阳傲新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生猪养殖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及工期:拟建1个种猪繁殖场,3个苗猪繁殖场,2个商品猪育肥场。预计总建设期为36个月。

3、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预计为6亿元人民币。

4、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枣阳市熊集镇、王城镇、吴店镇。面积预计约5000亩。

5、项目实施主体:襄阳傲新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五、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枣阳市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见本公告“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所述内容。

(三)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甲方协调将给排水、供电、通讯等管线接口及道路安装建设到项目区红线处,负责空中地下影响项目建设的各种线路迁移;在乙方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办理各种证件。

2、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依法享受相关产业优惠政策;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和建筑物的补偿费经有资质的机构评估后由乙方负担(空中地下电力、通讯线、道路及农用设施除外)。

乙方投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设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部门规划要求的各项规定。规划设计方案须经甲方审查同意后,再进行施工建设。乙方不得在农业生产设施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否则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甲方可取消对乙方的相关优惠政策,已享受的予以补交和退回。

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规模和时间竣工投产前,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提出的转让条件。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约定取得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的,有权选择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反规划及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条件

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系为了加快公司生猪养殖产业拓展,扩大公司养殖规模,符合公司养殖业务战略规划,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项目风险分析及提示

1、本合同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项目实施尚需取得发改、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能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项目涉及投资总金额预计为6亿元,投资金额较大,在具体实施时可能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等方面的变化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