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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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部分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17-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7-43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部分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1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7)。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7年8月11日,公司购买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聚宝财富2017稳赢84号”,具体详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20)。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合计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59.07万元。

2017年9月11日,公司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推出的“财富班车进取之新客理财”,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27)。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合计2,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20.04万元。

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情况

三、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情况

四、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

(一)基本说明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银行账户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流动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办理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其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并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采取的措施:

1、结合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市场环境,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信用风险:可能会面临不能如期履约的风险而导致投资损失;

(2)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流动性,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损失收益提高的机会;

(3)政策风险:国家宏观政策及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理财产品收益的降低和损失。

2、公司针对以上风险,结合理财产品及市场环境做出以下分析: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配置资产为:小部分用于配置债券及现金,大部分配置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2)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类型为稳健性,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中低风险。

3、针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严格控制风险:

(1)公司财务部门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谨慎选择金融机构——长期合作方,同其存在多项综合业务;在整个市场口碑靠前,资本雄厚的机构;

(2)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所有资产配置,将会分散机构,多方合作;

(4)理财产品购置前,多方确认其底层资产及实际风险情况,选择该机构常规长期的滚动发行产品;

(5)选择短期业务(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一方面保持较高的流动性,一方面规避长期市场变动及银行业务风险;

(6)产品购置后:持续保持对该机构的关注和沟通,包含机构其他各项业务的风险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7)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当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规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合计16,500 万元。本次赎回完成后,公司可用于委托理财的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为7,500万元。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规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合计32,000 万元。本次赎回完成后,公司可用于委托理财的自有资金本金余额为18,000万元。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7-44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21元,截至2017年 7月 1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50万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83.5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409.0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374.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该事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核字(2017)第【0009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肝素钠制剂产能扩大项目”中的4,246万元募集资金和“低分子肝素钠产能扩大项目”中的2,25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健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进制药”)“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31日、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34)、《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4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2017年11月20日,公司(甲方)、健进制药(乙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丙方)、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通过乙方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甲方负责确保乙方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0160250000000937】。该专户仅用于乙方“注射用药品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乙、丙三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度对甲方、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甲方和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5、甲方和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海兵】、【宋乐真】可以在丙方正常工作时间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若甲乙双方调整上述保荐代表人,需向丙方另行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6、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乙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7、乙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五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和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按本协议第六条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和乙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甲方和乙方应在终止本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甲方、乙方及丁方另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10、丁方发现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