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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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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17-00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17年11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1日9:30-12: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董事涂伟萍、李浩成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00万股变为12,000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000万元变更为12,0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74,100,002.34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8536号)。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有关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8536号);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17-01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17年11月1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1日9:30-12: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74,100,002.34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8536号)。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4号)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7元,募集资金总额224,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755,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0,344,622.64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1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770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鉴证,并已出具《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8536号)。

截至2017年11月13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74,100,002.34元。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74,100,002.34元。

3、监事会意见

2017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74,100,002.34元。

4、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13日出具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8536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中航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

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17-01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泰股份”)于2017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4号)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7元,募集资金总额224,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755,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0,344,622.64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1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770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短期,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5、收益分配方式:收益归公司所有。

6、具体实施方式:上述事项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的意见

2017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集泰股份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中航证券同意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17-01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14:00时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7日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15:00至2017年12月7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2月1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8536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7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017年12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0-85577727。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吴珈宜、王小昌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77727

电子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9”,投票简称为“集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