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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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7-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17-073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梁志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梁志刚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梁志刚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新任监事任职之前,梁志刚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与2017年11月2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补选蒋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17年11月20日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蒋昕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现任监事中,最近两年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1月22日

附:蒋昕简历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2010年任郴州高斯贝尔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0年~2016年7月任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0月至今任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截至公告日,蒋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