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17-104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林浩亮先生关于将其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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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浩亮先生共持有公司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6128.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9%。本次质押的2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2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其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061.5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2.5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2%。
二、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17-105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年7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17年7月11日起,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2017年7月14日,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3、2017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审核,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27日;
2、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35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8万股,预留39万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数量由200万股调整为187万股,授予人数由30人调整为27人。上述27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其中具体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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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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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条件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在锁定期内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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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列支。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所在部门或组织达到公司业绩目标,激励对象所在部门或组织绩效考核为“合格”,且激励对象本人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时,才可具备获授限制性股票本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
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期内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13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7001690090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7 年11 月10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7年11月1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汤典勤等2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8,278,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48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6,798,000.00元。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24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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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203,780,000.00 股,按最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35元。
七、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参与激励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除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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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以上内幕信息知情人汤典勤、孙豫、林金松、陈迅、沈丽萍等五人在上述自查期间内卖出公司股票,均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卖出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203,780,0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浩亮先生在授予登记前持有公司股份共计61,285,000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0.29%;授予登记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0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若文女士在授予登记前持有公司股份共计60,392,500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9.85%;授予登记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64%。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林浩亮、林若文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备查文件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