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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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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2017-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计划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373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的要求和公司的资金情况与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进展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