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17-102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17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地点为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国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17年12月8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单位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认真审核,同意提名肖国强先生、林晓珺女士、潘晓辉先生、肖姣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审议结果:上述各位候选人均获得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17年12月8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单位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认真审核,同意提名李慧女士、袁彬先生、蔡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上述各位候选人均获得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12月8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肖国强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于埤城职业中专学校任教,后就职于丹阳市丹棉集团公司,于1992年开始创业从事鲜花贸易和销售业务,并于1998年10月投资创办丹阳市花王园艺有限公司。2003年4月投资创办了本公司并先后任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2003年至2009年期间兼任总经理一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利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钟发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董事、丹阳市联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2、林晓珺女士,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丹阳市新亚丝织厂主办会计、丹阳汇新针织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历任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3、潘晓辉先生,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工程师。曾任公司财务总监、丹阳市花王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资金部经理。
4、肖姣君女士,199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Texas Christian University会计及创业管理专业,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任助理审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兼任丹阳市花王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慧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至2013年任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首席律师、高级合伙人,兼任上海市交流合作青年联合会执行副秘书长、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投融资专家库成员、鼎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袁彬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经理,2011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质量控制部总经理、结构融资部总经理,兼任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蔡建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化工部南京化工厂财务主办会计、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任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3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于2017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地点为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雅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17年12月8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股东单位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同意提名夏伟勇先生、杨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审议结果:上述各位候选人均获得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中已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夏伟勇先生,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拥有国家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中级资格。曾任丹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会计主管、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丹阳市审计局科长、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战略部经理。
2、杨斌先生,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丹阳市王府酒店有限公司餐饮部经理、公司董事长秘书、经营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工程项目经理、事业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贺雅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贺雅新先生将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同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贺雅新先生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07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17-10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8日
至2017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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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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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6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00。
(三) 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 电话:0511-86893666
传真:0511-86893666
邮箱:lihongbin@flowersking.com
联系人:肖杰俊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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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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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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