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问询函》(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17】第3号)。公司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复核,现根据深交所的要求,就提出的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2017年1-9月,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1万元,同比下降98.34%。你公司在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盈利500万元至1,000万元,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1-9月份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70%,2017年度销售收入相对上年度同期将大幅增加,预计2017年度业绩为盈利”。请你公司核实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中披露的2017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的准确性,并结合所处行业情况、你公司在手合同订单情况等说明预计2017年销售收入将大幅增加、预计2017年第四季度实现扭亏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7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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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所知,2017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70%,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9.89%,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7.25%,因此,三季报中披露的2017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无误。
2017年,公司按照全年既定的发展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大市场开发,合理安排生产经营,着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力争实现全年扭亏为盈。2017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70%,1-9月销售收入相对上年度同期大幅增加的原因一:2017年1-9月订单比同期增加32.63%,四季度在手合同订单合计5,200万元。2017年预计年度完成销售15,556万元,同比增长22.08%。2017年1-9月开具发出商品已发未开金额1,495.1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74.18万元。原因二:减少了对毛利不高的常规产品的订单,进行产品转型,增加了毛利较高的产品订单,如上海汽发600MW及东方汽轮加工系列产品(详见附表)。原因三:产品毛利总体提升,2017年1-9月毛利率是25.92%,同比增加了3.87%。
附 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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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公司在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2016年,浙江振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振越”)的徐锡毅、李校初分别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建东借款140万元和20万元,2017年3月,何建东、徐锡毅、李校初、浙江振越与申科股份签订协议,约定何建东借出的160万元可以在申科股份向浙江振越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2017年4月,你公司在支付浙江振越联合钢结构厂房项目的工程款时扣除了上述借款。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事项中你公司与何建东的资金往来具体时点和金额情况,并请自查2017年1月至9月期间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浙江振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振越”)为公司的联合钢结构厂房项目的施工方,2016年2月及8月,浙江振越的徐锡毅、李校初分别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建东借款140万元和20万元,根据2017年3月31日签订的协议,浙江振越同意公司应向其支付项目工程款时将160万元支付给何建东,以消除徐锡毅、李校初向何建东的借款。2017年4月21日,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时将原应支付给浙江振越的160万元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了何建东。
在上述过程中,并未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与下列单位及个人存在以下资金往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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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上海申科滑动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科”)占用公司资金的原因是马奇、孙君勇和童先林三人原先在申科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申科滑动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就职,后被派遣至上海申科工作,由于上述员工工作地在上海申科,但劳动关系仍属于浙江申科,故上述三人的社保、公积金仍由浙江申科进行代垫缴纳。后经马奇、孙君勇两人申请,公司于2017年4月起将两人劳动关系转至上海申科,申科股份不再为两人代缴社保及公积金。另公司于2017年6月起停止童先林的劳务派遣工作,即2017年6月起,不再发生上述资金占用。
除上述资金往来,2017年1月至9月期间,公司不存在其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资金占用。
3、请你公司核实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披露的准确性,如有误,请予以更正,并说明报告期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查阅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经核查,公司三季报披露的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与股东名册中的数据一致,披露无误;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也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