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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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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88证券简称:创业黑马公告编号:2017-024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谢瑾女士提交的辞职申请,谢瑾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谢瑾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谢瑾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谢瑾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88证券简称:创业黑马公告编号:2017-025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牛文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牛文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公司拟在浙江省嘉兴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类相关业务。对外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牛文文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9)股权结构:系创业黑马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政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88证券简称:创业黑马公告编号:2017-026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曹国熊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曹国熊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政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88证券简称:创业黑马公告编号:2017-027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深化发展,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致新”),开展股权投资类相关业务,扩大在创业服务领域的业务延伸及覆盖。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牛文文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9、股权结构:系创业黑马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上述拟注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信息均为暂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与影响

随着国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创业市场的高速发展,股权投资业务快速扩大,同时公司基于现有主营业务已积累丰富的创业企业资源,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类相关业务,有利于公司快速打造“中国领先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发展理念,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整体的发展战略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及发展需求,能够充分发挥公司各项优势业务的整体协同作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完成后,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运营情况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带来一定影响。

四、对外投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还需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尚存在注册设立核准等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整体的发展战略基础上做出的慎重决策,但该子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尚可能面临管理、市场和内控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建立完善的风控制度,提升子公司的管理水平,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挥公司整体业务协同作用,以推动子公司的健康发展。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88证券简称:创业黑马公告编号:2017-028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该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17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政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300688证券简称:创业黑马公告编号:2017-029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牛文文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相关事项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文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351,6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0%,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累计质押2,2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

3、 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牛文文先生质押的股份暂未出现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牛文文先生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