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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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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沈解忠同志因工作调整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依旧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设置副董事长职务并同时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会议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涉及副董事长职务相应条款的修订。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沈解忠同志因工作调整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依旧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设置副董事长职务并同时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以及根据相关规则修订完善部分其他条款,会议同意《董事会议事规则》各项条款的修订。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修订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修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提议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4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65)。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7-064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3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吴干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审议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了《关于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0.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实业”)支付现金购买股权的具体方案为:

1、交易方式

会议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国联实业购买其持有的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50.1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交易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7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并经无锡市国资委备案的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C209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市政设计院50.1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0,375.71万元。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375.71万元。

2、现金支付进度

本次标的股权完成交割后30个工作日内,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向国联实业支付全部收购价款。

3、过渡期损益归属

以本次股权收购完成为前提,过渡期内,标的股权的期间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华光股份享有;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国联实业按其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前分别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目标公司补足。该等须补足的金额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

4、业绩预测及利润补偿

本次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盈利预测及利润补偿义务由国联实业承担。如果本次交易于2017年度实施完毕,国联实业对华光股份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17年、2018年、2019年。如果本次交易于2018年度实施完毕,则国联实业对华光股份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

根据中天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国联实业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4,023.86万元或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5,611.59万元。每年的盈利预测情况如下:

注:承诺业绩金额的口径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由上市公司应享有的净利润。

在标的资产2019年或2020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标的资产实际截至2019年或2020年累计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利润,国联实业应以下列方式向华光股份进行现金补偿:累计补偿现金金额=[(累计承诺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利润数)÷累计承诺利润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国联实业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吴干平、何方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现金收购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0.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9)。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审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中清源环保节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业务,新增贷款额度3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可适当上浮,具体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该委托的贷款用于中清源公司的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吴干平、何方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新增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0)。

三、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建设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项目及拟与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垃圾收运协议暨增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审议全资子公司江西乐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乐联”)拟实施建设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约4.8亿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总建设规模800吨/日,预计投资约4亿元,一期建设规模400吨/日,预计投资2.9亿元;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部分建设规模为670吨/日,共10个垃圾中转站并配套收集运输设备车辆,预计投资约0.8亿元。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建设期),建设期为2年。

会议审议全资子公司江西乐联拟与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签署垃圾收运EPC总承包合同,由市政设计院承接上述PPP项目中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部分EPC建设,合同金额拟不超过8,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竣工结算价为准;同时根据上述交易情况,公司增补与市政设计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8,000万元计入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吴干平、何方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项目及拟与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垃圾收运协议暨增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5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1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1日

至2017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1

3、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5日(星期二)至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1

联系人:万红霞

联系电话:0510-82833965

传真:0510-82833962

邮政编码:214131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