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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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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13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2017年 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管委会召集,管委会主任桑建涛主持,会议应出席持有人246人,实际出席21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之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及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但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拟延长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期限为6个月。

表决结果: 同意207票, 反对1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13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司在2017年度授信预计范围外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如下:

以信用方式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75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以红垦一期、红垦二期部分厂房及行政楼和汉德邦厂房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 2017年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的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为便于相关业务的办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6年8月29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目前锁定期已满,尚未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意延长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期限为6个月(即存续期届满日延至2018年8月28日)。董事会认为本此次延长存续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延期。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7-13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延长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事项已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及《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