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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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信诚基金销售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基金销售”)签署的公开募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自2017年11月24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增加信诚基金销售为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信诚基金销售为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17年11月2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信诚基金销售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二)关于基金转换业务

1、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1)投资者可以通过信诚基金销售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2)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及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等相关内容可参照我司于2015年12月15日发布的《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并在直销机构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7年11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信诚基金销售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信诚基金销售所示公告为准,但信诚基金销售不得低于成本销售上述基金。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信诚基金销售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在信诚基金销售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信诚基金销售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信诚基金销售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信诚基金销售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信诚基金销售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23946579

公司网址:www.ecpefund.com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公司网址:www.hao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