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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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17-035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9,661,13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35]号文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1月发行股票6,250万股,其中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新股5,000万股,公司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1,25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91号”文批准,公司IPO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苏州科达”,证券代码“603660”。本次公开发行的5,000万股新股于2016年12月1日上市交易;本次老股东公开发售的1,250万股股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后上市交易(即2017年12月1日)。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19,661,138股,涉及1,598名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17 年12 月1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本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IPO前持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在《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股东王超、朱风涌、周圣强、魏治兵、钱建忠、骆红虞、范建根、徐韻、吴英男、秦志民、赵维、罗明净、晋兆龙、殷建仁、汪雄、茆先祥、朱海燕、张敬迅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2012年7月20日自实际控制人陈冬根处受让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以上股份共41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80%;除上述股份外,其余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股东苏州蓝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蓝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高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陈卫东、薛江屏、傅林男、陈晓华、秦长钦、高翔、余方标、徐幼杰、陆武民、殷华、费生根、姜浙军、张建男、曹慰敏、吴金荣、窦建华、汪福明、朱文明、顾华、王林娣、胡建新、李东华、华玉良、曹国亮、杨宏奎、陆东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冬根、陈卫东、余方标(已离职)、钱建忠、王超、朱风涌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股东薛江屏承诺:在其兄薛汇如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薛汇如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经核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2、《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关于老股转让获配投资者持股限售的约定

老股转让:若新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所需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减少发行数量,由公司现有持股36个月以上的股东公开发售相应股份,最多不超过1,25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总数。

经核查,公司IPO时,老股转让发售数量为1,250万股,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在申购时均自愿设定12个月限售期,并且严格履行了该限售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次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限售股上市流通。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苏州科达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苏州科达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苏州科达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苏州科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9,661,13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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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仅列示本次申请上市限售股股东中IPO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股东情况,本次申请上市的老股转让限售股获配股东不属于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范畴,为便于投资者阅读公告,未逐一列示。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注*:其他为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持有股份。

八、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