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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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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7-112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在公司湘江厅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出席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董事向军先生、侯跃先生、独立董事赵晓强先生、张超先生出席视频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利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7年3月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新政后,金方商贸大厦周边商业地产市场价量齐跌;北京金方商贸大厦原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受此新政的影响,预期未来无法改造为住宅式公寓出售,其可变现净值大幅降低,加上北京金方商贸大厦项目本身开发周期过长,开发成本相对于其他项目明显偏大,导致可变现净值低于项目成本,整个项目出现重大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搏基业”)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浩搏基业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浩搏基业以201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字【2017】1-135号),使得公司合并报表层面需要对浩搏基业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2,713.35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2,727.65万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411.0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债权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搏基业”)的部分债权7.82亿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2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沙华盾实业有限公司受让债权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4.2亿元价格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搏基业”)7.82亿元债权。为实现公司优化资产结构之目的,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华盾实业有限公司参与该债权竞拍,竞拍价不高于7.82亿元。

《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债权的议案》审议通过是本议案生效的前提。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芙蓉厅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大会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债权的议案》;3、《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沙华盾实业有限公司受让债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债权的议案》审议通过是本议案生效的前提。

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7-113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2017年3月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新政后,子公司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搏基业)所拥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北京金方商贸大厦周边商业地产市场价量齐跌;由于北京金方商贸大厦原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受此新政的影响,预期未来无法改造为住宅式公寓出售,其可变现净值大幅降低,加上北京金方商贸大厦项目本身开发周期过长,开发成本相对于其他项目明显偏大,导致可变现净值低于项目成本,整个项目出现重大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浩搏基业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同时聘请评估机构对浩搏基业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浩搏基业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评估结果,浩搏基业个别报表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4,605,855.31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7,276,540.44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1,882,395.75元;本公司合并报表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7,133,530.96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7,276,540.44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4,410,071.4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1、计提依据、方法

(1)坏账损失

评估日,对单项金额重大或符合重要性原则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评估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损失

评估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原因说明

(1)其他应收款

累计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浩搏基业应收德瑞特公司及曹德军158,129,887.42元,主要系浩搏基业为其垫付的诉讼赔款等,德瑞特公司及曹德军以其持有浩搏基业38%股权提供了还款质押担保(质权人为公司),故浩搏基业该等债权能否收回取决于德瑞特公司及曹德军以其持有浩搏基业38%股权价值。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7]1-135号)《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浩搏基业净资产为-65,631.98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负数,该类债权预计全部无法收回,根据德瑞特公司及曹德军持有浩搏基业38%股权的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期初对浩搏基业已计提3,086万元坏账准备,本期应补计坏账准备12,727.65万元,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12,727.65万元,影响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909.36万元。

(2)存货

浩搏基业存货系主要为在建的北京金方商贸大厦,因涉及诉讼,北京金方商贸大厦已被相关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全部冻结。2017年3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新政后,金方商贸大厦周边商业地产市场价量齐跌。加上北京金方商贸大厦项目本身开发周期过长,开发成本相对于其他项目明显偏大,可变现净值低于项目成本,导致整个项目出现重大减值迹象。基于此,评估机构对该项存货的评估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713.35万元,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22,713.35万元,影响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974.26万元。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35,441.01万元,影响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883.6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

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核查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应收款核销事项,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财务真实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资产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3、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7]1-135号)《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7-114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债权转让需通过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招拍挂程序实施,交易的意向受让方

能否摘牌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债权的议案》。为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搏基业”)的部分债权7.82亿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2亿元。

2、为实现公司优化资产结构之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华盾实业有限公司拟参与该债权竞拍,竞拍价不高于7.82亿元。

3、本次债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债权转让需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本次债权,为实现公司优化资产结构之目的,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华盾实业有限公司参与该债权竞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交易的相关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2年12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月24日召开了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浩搏基业公司43.4%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对收购后的浩搏基业公司提供债务担保的议案》,公司以向浩搏基业增资的方式取得浩搏基业43.4%的股份,并取得相对控股地位。同时,根据约定,公司对浩搏基业的78,916.52 万元对外债务进行重组,为保证债务重组的推进,公司为债务重组提供担保。在债务重组期间,因浩搏基业所持房地产资产未实现销售,公司为切实解决浩搏基业相关债务问题,根据担保协议向浩搏基业提供资金并收取利息,形成对浩搏基业的债权,具体明细见下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挂牌转让的具体情况,待受让方确定、成交金额确定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程序。

五、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不会与公司的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债权的账面价值为7.82亿元。由于2017年3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新政后,金方商贸大厦周边商业地产市场价量齐跌;加上北京金方商贸大厦项目本身开发周期过长,开发成本相对于其他项目明显偏大,可变现净值低于项目成本,导致整个项目出现重大减值迹象。综上因素,经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此次转让债权的市场价值约为4.2亿元。

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损益无影响。本次交易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债权,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外转让债权是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资产结构的理顺。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1、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对北京浩搏的财务报告,并出具了(大信沙审字[2017]第00260号)《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

经审计认为,北京浩搏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浩搏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公司所持有的对浩搏基业的部分债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7]1-147号)《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债权资产评估报告》。

1)评估方法

评估公司参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取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

根据公司申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所列债务人、业务内容、发生日期、金额以及评估人员与该公司财务人员的交谈取得的信息,分析债权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评估程序,核实评估对象的账面价值。

评估中对债权的业务内容、账面金额、发生日期、形成原因、债权人确认依据以及其约定的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考虑债务人应履行债务义务的真实性前提下,以申报并经现场核实的账面金额作为评估依据,按照下列评估程序进行评估:

一)剔除企业无效资产,确定有效资产;

二)剔除债务人无效负债,确定有效负债;

三)根据债务人的经营状态和分析目的采用适当的价值类型,对企业的有效资产进行评估,对负债进行确认;

四)确定优先受偿债务;

五)确定债权受偿比例

债权受偿比例=(有效资产-优先受偿债务)/(有效负债-优先受偿债务)

六)确定委估债权的受偿金额

委估债权的受偿金额=债权核实后账面值×债权受偿比例

2)评估结论

在浩搏基业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公司所持有的对浩搏基业的债权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41,295.82万元,本次公司申报的债权账面金额为78,167.37万元,评估减值36,871.55万元,减值率47.17%。

八、董事会对交易价格与帐面值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

此次转让的债权交易价格与账面值差异较大,主要是受2017年3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新政影响,浩搏基业旗下资产金方商贸大厦周边商业地产市场价量齐跌,导致整个项目出现重大减值迹象。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分析后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债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公司将持有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债权公开挂牌转让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和优化资产结构。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权属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分析后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上述债权。

十、其他

为实现公司优化资产结构之目的,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华盾实业有限公司参与该债权竞拍,竞拍价不高于7.82亿元。

本次债权转让需通过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招拍挂程序实施,交易的意向受让方

能否摘牌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出具的(大信沙审字[2017]第00260号)《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4、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7]1-147号)《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债权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7-115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15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下午15:00-2017年12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解放东路300号华天大酒店芙蓉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债权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沙华盾实业有限公司受让债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债权的议案》审议通过是本议案生效的前提。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3日、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易欣、叶展

电话:0731-84442888-80889

传真:0731-84442270

邮编:41000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00号

电子邮箱:huatianzqb@163.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8”,投票简称为“华天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表决结果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投票表决某议案,请在相应栏内填划“√”。3、议案二《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债权的议案》审议通过是议案三《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沙华盾实业有限公司受让债权的议案》生效的前提。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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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7-116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在公司贵宾楼四楼湘江厅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名,实到5 名,监事邓泉清先生委托监事葛晓炳先生出席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核查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应收款核销事项,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财务真实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24日